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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隐性隐形广东省深圳市民王女士向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消费陷阱她和朋友在一牛肉火锅店就餐,隐性隐形结账时发现每份餐具被收取了3元钱,消费陷阱商家称“餐具本来就是隐性隐形收费的”。深圳市消委会对此做出回应,消费陷阱指出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隐性隐形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消费陷阱内容,否则格式条款的隐性隐形内容无效。(据9月25日《法治日报》报道)
餐饮行业的消费陷阱隐性消费由来已久,一些企业巧立名目,隐性隐形推出“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不合理费用,消费陷阱这样的隐性隐形“霸王条款”甚至成了行业潜规则。不仅是消费陷阱餐饮行业,美容等其他一些行业同样存在隐性消费乱象,隐性隐形隐性消费俨然成了一些行业的“通病”,成了无良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惯用伎俩。消费者对此很无奈,由于牵涉金额一般不多,多数消费者放弃了投诉维权,这反过来又助长了无良商家的嚣张气焰,让隐性消费乱象难以得到根治。
隐性消费绝大多数都属于违法行为。以餐具消毒费为例,《食品安全法》的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使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可见,提供消毒的、清洁的餐具和饮具,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是餐馆经营者的法定义务。餐饮企业应承担餐具消毒使用费用,不能将餐具消毒使用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隐性消费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显性伤害”。要遏制隐性消费乱象,需要形成社会合力,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增加商家的违法成本。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隐性消费脱离监管盲区,还要有细致的条款对隐性消费进行规范。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用脚投票,弃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家而去;要增强维权意识,对于有“霸王条款”的商家,要勇于说“不”;要保留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监管部门则应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商家守法经营,杜绝隐性消费,对于违法违规的商家,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增加“霸道”商家的违法成本,让他们真正汲取教训,善待消费者。经营者也要认识到隐性消费有违餐饮企业的长远利益,要着眼长远,不要给自己挖“坑”。
隐性消费不能成为隐形陷阱,要通过各方联合发力,将各种隐性消费的“霸王条款”清除出消费市场,维护消费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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